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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至13日,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湖北武汉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共识,把顶层设计、经验借鉴和自身探索三者有机结合,抓住改革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努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全国法院已分三个批次陆续进入改革试点,目前工作成效初步呈现,改革共识已经形成,信心决心进一步增强,队伍素质和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改革经验不断成熟,全面推进改革基础不断夯实。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会上强调,要加强机制创新,破解改革难题。要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为抓手,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改革庭审方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办法,着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要以改革创新审判监督管理方式为抓手,坚持有序放权与监督管理的统一,实现审判监督管理活动全程留痕。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细化司法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推动各项工作流程标准化管理,加强节点管理和流程衔接,促进工作全程高效运转。当前要加快推进完善未入额人员分流安置政策、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和配备、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配套建立法官业绩评价、员额退出和法官惩戒机制等重要配套制度。先行试点法院要加强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新试点法院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互学互促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期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等9家试点法院分别介绍交流了试点工作经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湖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王晓东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