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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同葡萄牙最高法院院长加斯帕尔举行会谈
发布时间:2016-05-17 16:11   来源:未知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北京5月16日讯 记者刘子阳 今天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来访的葡萄牙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安东尼奥·恩里克斯·加斯帕尔举行会谈,并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葡萄牙共和国最高法院司法合作谅解备忘录》。

  周强对加斯帕尔院长率葡萄牙最高法院代表团来访表示欢迎。他说,中葡两国建交以来始终保持友好关系,尤其是2005年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后,各领域合作不断深化。1987年中葡两国政府通过平等协商就解决历史遗留的澳门问题达成协议并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澳门回归以后,坚持“一国两制、澳人治澳”方针,贯彻落实基本法,保持了长期繁荣稳定,充分证明了“一国两制”的强大生命力。

  周强简要介绍了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情况。他说,中国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重要部署。目前,中国正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周强介绍,中国法院正在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中国法院的一场深刻变革,本次改革的力度、深度、广度前所未有。中国法院通过司法改革,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周强表示,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法院面临着共同的机遇和挑战。中葡两国最高法院一直保持着密切联系,希望今后进一步加强人员往来,保持高层互访,在案例研究、法官培训、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互鉴,在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跨国犯罪等方面共同携手、深化合作,促进两国司法工作不断发展,把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推向深入。

  会谈结束后,周强和加斯帕尔分别代表两国最高法院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葡萄牙共和国最高法院司法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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