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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803民初1289号
发布时间:2019-09-02 10:19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803民初1289号

郭周:

本院受理原告黄燕青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公告送达(2019)粤0803民初128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限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140元;本案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85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审监庭10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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