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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803民初1202号
发布时间:2019-10-08 15:00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803民初1202号

陈昌华:

本院受理原告庞亚妹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公告送达(2019)粤0803民初1202号民事裁判书。本院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50元,由原告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一九年十月八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85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审监庭10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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