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 正文详情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赵五宝
发布时间:2015-04-21 12:00   来源:未知


    赵五宝,男,38岁,安徽保安人,本科,中共党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2006年,赵五宝荣获“东莞市杰出青年卫士”称号。

    赵五宝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清正廉洁,10多年来,他一直战斗在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宗,办案量每年居庭室之首。他工作严谨,心细如尘,对每一个疑点都不轻易放过,先后更正了一大批错判、漏判案件,如杨某轩贩卖毒品案,刘某文、侯某福敲诈勒索案等。他每年都要审理二三百宗案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如金沙灵塔园开发公司非法经营案、玖成有机玻璃有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等。为了快审快结,他每天加班加点,任劳任怨。

    多年来,他在完成好繁重的审判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承担着法医鉴定工作,解答了两级法院上千次法医鉴定咨询,撰写出法医鉴定资料800余份,勘查重大凶杀案现场100余次。他先后被评为东莞市“五·一”先进工作者、东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东莞市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3次被评为东莞市禁毒先进个人,连续十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