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803民初2212号
邓芳: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广信农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邓芳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无法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开庭时间定于2021年2月3日上午9时,开庭地点在本院三楼第四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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