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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803民初704-70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9 11:07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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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黎珠海、黄时荣、谢桂秋、郑丽萍、廖炳雄、黄书豪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不能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粤0803民初704-709号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2021年6月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7-2号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综合庭

联系人: 李小凤  联系电话:0759-236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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