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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场大火酿悲剧,霞山法院司法救助送来“及时雨”
发布时间:2021-04-20 20:19   来源:未知

“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司法救助,缓解我们家庭困难”,被救助人何某真诚地向法院干警致谢。近日,霞山法院向刑事附带民事纠纷案件中被救助人何某、李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2万元,用真挚的情感与切实的举措,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


一场大火造成悲剧


一位年轻的母亲,从农村来到城市,带着女儿来到霞山,租住在林某的私人楼。但该楼房存在违规室内充电、窗户未设置救生门等多项消防隐患。2018年9月,该楼房一层发生火灾,造成24辆电动车被烧毁,29人受伤送医治疗。何某被烧伤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当时四岁的女儿李某也被烧成重伤二级。一场大火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火灾现场


法院判决林某向何某、李某赔偿经济损失140多万元,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林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何某经济收入低,其与女儿李某因前期治疗花费医疗费高达180多万元,家庭已经负担不起,生活非常困难。


司法救助显真情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全面细致梳理被执行人的财产,细心耐心地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快速及时地将执行进展通知到位。


考虑到何某和李某的实际困难,急需后期治疗费用,承办人积极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并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证明认真核查。经审核后,法院作出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给予何某、李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20000元。司法救助决定书生效后,承办人以最快的速度收集好全部付款材料予以核付,申请人何某现已收到全部救助款项。



   事后,何某多次来电表达谢意,感谢霞山法院依法执行和及时救助,极大地缓解了其生活的燃眉之急,真真正正做到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普通老百姓办了实事,办了好事。

 

法官说法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具有特殊性:一是申请人家庭困难者居多;二是绝大多数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在监狱服刑,没有收入履行还款义务;三是此类刑事案件多为暴力犯罪,双方矛盾突出,无法调和。


法院司法救助制度能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帮助,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可与信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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