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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民三374号公告(信用社上诉状-第三人湛帆公司、陈泰、梁月银)
发布时间:2014-06-20 14:56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陈泰、梁月银: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麻章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头信用社诉被告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湛江市麻章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头信用社于2014年5月21日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     

特此公告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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