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湛帆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陈泰、梁月银: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麻章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头信用社诉被告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你们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湛霞法民三初字第3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一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