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3546号
林振:
本院受理原告黄梁保与被告林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9日9:0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粤0803民初3546号
林振:
本院受理原告黄梁保与被告林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9日9:0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