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黄美朋:
本院受理原告黄国英、黄岐、黄戈、黄丽仙、被告吴芳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803民初22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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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959 陈丽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