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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803民初427号应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14:48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告 

                 2022)粤0803民初427号

广东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苏江、苏海:

原告陈秋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广东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100万元及支付自2020年8月25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判决被告广东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陈秋娟支付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5000元、财产保全保费2000元。三、判决被告苏江、苏海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2年6月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年三月二十九 

 

 

   

联系电话:0759-2368976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6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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