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576号
郑忠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与被告郑忠亮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7日9:3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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