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海南乐东兆泰旅游文化有限公司、雷世明:
本院受理原告李艳君与被告郑世精及第三人海南乐东兆泰旅游文化有限公司、雷世明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分割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银行余额以及在澳大利亚投资的土地、餐厅、奔驰车等资产合计879956.37澳元(折合人民币4040935.64元);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400万元财产; 三、请求第三人海南乐东兆泰旅游文化有限公司、雷世明对第二项诉讼请求的债务与被告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15日。并定于2022年5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七号之二霞山法院综合庭
联系电话: 2368952 李妙丹
2368959 陈丽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