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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803民初120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08:59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2)粤0803民初1204号

张赤

原告李连诉被告张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廉洁司法承诺书、证据副本。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张赤向原告李连偿还借款本金630000元及借款利息(其中:2022年1月20日前的利息108900元;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从2022年1月21日起计至付清本息之日止)。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10000元。3、本案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本案定于2022年7月26日上午9时在本院五楼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八日  

 

    

 

联系电话:2368953  陈大维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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