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 1317号
湛江市霞山区思婷服饰店:
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西奇米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68113.0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15日。并定于2022年8月3日上午10时在本院三楼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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