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2090号
王小媚:
本院受理原告邱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借款人民币6000元。2.判令被告以6000元为本金,自2020年5月24日起算,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即3.85%计算逾期利息,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至本金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6月10日,被告尚欠逾期利息523元。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上述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6523元。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四楼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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