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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0803民初1649号公告裁定
发布时间:2022-09-22 11:14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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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柳萱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裁定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粤0803民初164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黄柳萱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不予收取。原告黄柳萱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向本院申请退还5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0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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