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平、保利(湛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雅居乐雅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雅居乐生态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雅玥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湛江市裕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鑫路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803民初343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3年1月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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