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霞法民一初字第294号
原告唐某某
被告余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唐某某诉被告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唐某某在本院通知缴纳诉讼费用的期间内不缴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苏 妙
二0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黄 日 蒸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4]霞法民一初字第294号
原告唐某某
被告余某某
本院在审理原告唐某某诉被告余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唐某某在本院通知缴纳诉讼费用的期间内不缴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 判 员 苏 妙
二0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黄 日 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