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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83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7:54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833

符皓轩: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霞山区林玉燕家用电器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7830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14318.54元(以27830元为基数,从2015年8月1日起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4.90%为基数,加计50%计算支付至全部付清时止,暂计算至2022年7月31日为14318.54元)。2.被告承担案件的受理费。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易转普通)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四楼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31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速裁室1(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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