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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98号公告判决
发布时间:2023-04-03 16:03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98号

湛江赢海水产有限公司

原告何涛与被告湛江赢海水产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湛江赢海水产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何涛返还订金10万元,并支付自2022年7月13日起至订金返还之日止按年利率3.7%计算的逾期利息;二、驳回原告何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湛江赢海水产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何涛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向本院申请退还2300元,被告湛江赢海水产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2300元,如逾期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将强制执行。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O二三年四月三日

联系电话:236899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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