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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162号公告判决
发布时间:2023-04-24 10:43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162号

肖莉

原告郑一鸣与被告肖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1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被告肖莉于2004年5月8日出具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二、限被告肖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湛江市霞山区解放东路40号(东一幢)1906房屋(房地权证号:湛江CQ字第0100035872号)过户至原告郑一鸣名下,过户所需各项费用,由原告郑一鸣负担。案件受理费4600.75元,由原告郑一鸣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将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O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236899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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