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2)粤0803民初3358号判决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8 17:07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2)粤0803民初3358号    

杨超:

本院受理原告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杨超、李茂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2022)粤0803民初3358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驳回原告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1169.06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共计96169.06元,均由原告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76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612室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