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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110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0:20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1104号    

杨杰

本院受理原告李仕茂与被告杨杰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的15日。开庭时间定于2023年6月7日下午三时,开庭地点在本院五楼第九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年四月七日

 

 

 

 

 

 

承办法官:王嘉靖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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