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803民初3358号
杨超:
原告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杨超、李茂忠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裕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2)粤0803民初3358号民事判决,于2023年5月18日提出上诉,请求:一、请求撤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0803民初335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为支持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二、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上诉人共同承担。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76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6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