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03民初1804号
庄炳利: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物业公司与被告庄炳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本院定于2023年7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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