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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114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11:30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114号

陈卓仪

本院受理原告黄格棋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不当得利款人民币9万元,利息按0.006月息计算,暂计从2017年2月3日起至2022年10月3日止,共计利息37200元;请求2:判令被告支付不当得利款人民币5万元,利息按0.006月息计算,暂计从2017年1月19日至2022年10月19日止,共计利息20700元;请求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廉洁司法承诺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四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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