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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2198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16:11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2198号

宋浩才:

原告陈景妹诉被告宋浩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14525元,并自2022年12月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LPR)3.65%为标准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止;暂时计算至2023年5月31日的利息为2090.1元。两项合计为116615.1元;二、被告负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案定于2023年9月25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年七月二十一 

 

 

   

联系电话:0759-2368976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6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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