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03民初1360号
吴玉林:
本院受理原告邱颖与吴云超、吴云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136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邱颖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24.63元,由原告邱颖负担。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03民初1360号
吴玉林:
本院受理原告邱颖与吴云超、吴云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136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邱颖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24.63元,由原告邱颖负担。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