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03执异41号
李洪学、韩明、林少霞:
本院受理申请人湛江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听证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9月15日10:0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03执异41号
李洪学、韩明、林少霞:
本院受理申请人湛江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听证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3年9月15日10:0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