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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99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 16:51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99号

林亚辉、伍泉、邓志强

本院受理原告陈家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邮寄送达和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1300000元;请求2: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分两部分算(1)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20日期间的借款利息22970元;(2)以13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20日七按照LPR的四倍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10月20日利息为601842.22元);请求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廉洁司法承诺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2023年6月15日下午3时00分在本院四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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