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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251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7:33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2515

湛江市永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冠:

    本院受理原告张如意诉被告湛江市永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冠车位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2515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邀请监督卡、廉洁司法承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31101日上午0900分在本院五楼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八月二十四

 

联系电话:0759-236899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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