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3)粤0803民初2861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7:34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2861

周尚林、周尚辉: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强诉被告周尚林、周尚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286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邀请监督卡、廉洁司法承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31114日上午0900分在本院五楼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九月十二

 

联系电话:0759-236899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2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