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03民初2109号
祝飞: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210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5时00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83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