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3)粤0803民初2197号公告裁定
发布时间:2023-09-11 18:16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梁远辉

本院受理原告王梦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民初219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王梦阳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05.36元,由原告王梦阳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