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803民初1365号
陈国雄、湛江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华京与被告陈国全、湛江市嘉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陈国雄、梁友富、广东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开发公司、湛江市金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陈国全不服(2023)粤0803民初136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无法直接向你方送达民事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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