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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803民初450号公告判决
发布时间:2023-11-30 11:23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3)粤0803民初450号

王远彪:

原告黄少玲诉被告王远彪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803民初4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黄少玲与被告王远彪离婚。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黄少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联系电话:2368953  陈大维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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