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尹云霞:
本院受理申请人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与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803财保2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尹云霞在中国建设银行湛江霞山支行账户(账号:6214663130020450)的银行存款104980.41元的冻结。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