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民初382号
王嘉嘉:
本院受理原告杨顺与被告王嘉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2024)粤0803民初382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驳回原告杨顺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5元,由原告杨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803民初382号
王嘉嘉:
本院受理原告杨顺与被告王嘉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2024)粤0803民初382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驳回原告杨顺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5元,由原告杨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