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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382号公告判决
发布时间:2024-04-10 10:19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

 

   

 

2024)粤0803民初382号  

王嘉嘉

本院受理原告杨顺与被告王嘉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2024)粤0803民初382号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驳回原告杨顺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5元,由原告杨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特此公告。

 

 

 

年四月十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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