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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25号公告裁定
发布时间:2024-03-21 16:18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40803民初25

 

湛江市科伦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韩杰诉被告湛江市科伦有限公司、第三人林亚荣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803民初25号案的民事裁定书(管辖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十一

 

 

 

联系电话:0759-2368952李书记员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5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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