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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1761号公告裁定
发布时间:2024-05-19 09:45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曾青

本院受理原告周光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803民初1761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周光亭撤诉。案件受理费337.5元,由原告周光亭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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