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被告人曹洪、陈振朋涉嫌犯诈骗罪一案,本案于2024年6月11日由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由于本案涉面广,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采用网络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开庭时间、地点、旁听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庭时间
2024年7月10日上午9时15分开庭。
二、开庭地点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三楼第一审判庭。
三、 注意事项
旁听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入场旁听,应当遵守法庭纪律。
联系电话:0759-2368927(周法官、陈助理)
0759-2368981(陈书记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日
注:本公告已于2024年7月3日在网络公布,同时在本院公告栏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