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4)粤0803民初114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4 12:36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4)粤0803民1145号

谢伟亮、李华春:

本院受理原告黄德贤与被告李华春、谢伟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开庭地点在本院四楼第六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509室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