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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2863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19:20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湛江开发区大炙餐饮店、莫光春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霞山区天隆食品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803民初2863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4920本院第八审判法庭90开庭进行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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