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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803民初332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16:01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4)粤0803民初3325号

尤晓洪: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铭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4年10月9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四楼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0759-2368309,联系人:吴国栋、李皓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速裁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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