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4)粤0803民初345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7:26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湛江市奥赛德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庄好明诉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803民初3455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4101015本院第八审判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759-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