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湛江市荣捷货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胜泰轮胎有限公司诉被告湛江市荣捷货运有限公司、黄荣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4)粤0803民初64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湛江市荣捷货运有限公司、黄荣富名下银行存款28590元冻结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