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院动态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 正文详情
(2024)粤0803民初3926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8 15:06   来源:未知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

 

           

 

2024)粤0803民初3926

杨康林、湛江唯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湛江市霞山区星威建材商行诉被告杨康林、湛江唯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致当事人的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廉洁司法承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计15日。本案定于20241125日上午0940分在本院五楼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八

 

联系电话:0759-23689302368952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507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